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划定,,,,,,,地块用途变换为住宅、公共治理与公共效劳的,,,,,,,应当凭证划定举行土壤污染状态视察。。。。。。
花津桥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、鸠江区云从路宜邻中心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,,,,,,,原温州商贸城前期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已完成,,,,,,,现将视察报告(公示本)宣布如下:
公示限期:2022年6月23日—2022年6月29日
联系人:李政宇
联系方法:18816215699
附件:
花津桥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
鸠江区云从路宜邻中心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
原温州商贸城前期地块土壤污染视察状态视察报告